投資者關係 - 企業永續發展

企業永續發展

一、永續發展

我們是醫療品質的基石,唯有尊重生命才能確保品質。 本公司重視利害關係人關注議題,將永續經營思維納入日常營運並與客戶共同實現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ility Development Goals, SDGs)為宗旨,專注本業核心,強化並整合跨部門資源及內部協調合作落實ESG方案,以公司治理、幸福員工、社會參與及環境永續為主軸,朝「成為世界級的醫療軟體公司」為願景前進。

董事會下設置永續發展主管。

  • 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名稱、設置時點及董事會授權。

111/3/17董事會通過設置永續發展主管,由策略長陳廸智兼任。

  • 推動單位成員之組成、運作及當年度執行情形(如:工作計畫與執掌)。

*公司治理小組: 策略長 陳廸智

執掌及工作:公司治理架構、行為守則、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內部控制制度、風險管理及營運持續管理。

*客戶關懷小組: 客關部協理 林珮貞

執掌及工作:負責行銷溝通、顧客隱私、產品及服務標示、顧客的健康與安全。

*員工照護小組: 董事長秘書 王思雅

執掌及工作:負責友善的職場、員工任用與培育、員工關懷與照顧。

*永續環境小組: 法規驗證部經理 林冠勳

執掌及工作:負責永續發展與環境保護相關制度推動,並提出改善建議 : 環境管理制度、綠色產品與製程、能資源管理、溫室氣體盤查、供應商管理及違反環境法律事項。

*社會公益小組: 董事長秘書 王思雅

執掌及工作:負責社會公益相關制度推動,並提出改善建議、社區參與及社會公益。

(3)董事會督導情形: 113年8月5日 董事會報告。

二、得獎亮點

年度 重要事件
1988 公司成立
1999 第一個里程碑:建置完成華人地區首套全院無片化醫院-高雄市立小港醫院
2013 公司上櫃
2015 個人行動醫療雲(ShareMi)榮獲第十六屆醫療品質獎標章
2018 EBM 行動醫療影像工作站 Rad@,榮獲 2018 百大創新產品-金質獎
2020 UDE 通過美國 FDA ClassII 認證
2022 完成臺大醫院總院 Main-PACS系統汰換案
2022 EBM攜手資策會研發的乳攝品質AI輔助評量系統,榮獲 R&D 100 Awards軟體/服務類別大獎
2023 第32屆台灣精品獎-行動醫療影像伺服器App (UDE)
2024 國家新創精進獎-行動醫療影像伺服器App
2024 國家新創精進獎-醫療影像AI整合平台

三、公司治理

1. 公司治理架構

公司治理架構圖

2. 董事會與運作機制

a.董事會成員

盤 龍、林俊堯、杜文瑋、黃世貝、鄭明媛、林星宏(獨董)、胡惠森(獨董)、陳逸勛(獨董)、曾正忠(獨董)

b.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

(1)根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條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營運判斷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決策能力。

(2)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目標及其達成情形:

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 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 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為使董事會達到前述目標並強化效能,本公司遵循「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依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本公司目前董事會成員共有9名,含4名獨立董事,專業領域涵蓋財務會計、商業、醫學等。董事會成員中有2名女性董事、2名具員工身份之董事;4名獨立董事中有2名任期年資在6年以上。本公司向來關注董事會成員性別平等,目前9名董事中含有2名女性董事。

3. 公司治理單位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董事會開會5次,董事監察人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註1) 實際出(列)席次 委託出席 實際出(列)席率(%)【B/A】(註2) 備註
董事長 盤 龍 3 0 100% 114/06/18日連任
董 事 林俊堯 3 0 100% 114/06/18日連任
董 事 杜文瑋 3 0 100% 114/06/18日連任
董 事 黃世貝 3 0 100% 114/06/18日連任
董 事 鄭明媛 3 0 100% 114/06/18日就任
獨立董事 胡惠森 3 0 100% 114/06/18日連任
獨立董事 林星宏 3 0 100% 114/06/18日連任
獨立董事 陳逸勛 2 1 100% 114/06/18日就任
獨立董事 曾正忠 3 0 100% 114/06/18日就任

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

公司董事會定期(一年一次)參考審計品質指標(AQIs)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 : 最近一次評估 經 114.3.6 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後, 並提報 114.3.6 董事會決議通過。

評估機制如下:

構面一、專業性 專業支援

  • 指標1-1: 查核經驗
  • 指標1-2: 訓練時數
  • 指標1-3: 流動率
  • 指標1-4: 專業支援

構面二、品質控管

  • 指標2-1: 會計師負荷
  • 指標2-2: 查核投入
  • 指標2-3: 案件品質管制複核(EQCR)複核情形
  • 指標2-4: 品管支援能力

構面三、獨立性

  • 指標3-1: 非審計服務
  • 指標3-2: 客戶熟悉度

構面四、監督

  • 指標4-1: 外部檢查缺失及處分
  • 指標4-2: 主管機關發函改善

構面五、創新能力

  • 指標5-1: 創新規劃或倡議

評估結果如下: 均符合 審計品質指標(AQIs)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

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

本公司112年2月1日委託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進行 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

執行情形 :

  1. 評估問券調查:
    • 發放對象 : 全體董事
    • 回收情形 : 100%。
    • 問券評估方式 : 問券係以1(非常不同意) 至 5 (非常同意)之量度評估。
    • 問券評估結果 :
      • 董事會組成及專業發展 : 4.71。
      • 董事會決策品質 : 4.84。
      • 董事會運作效能 : 4.80。
      • 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 : 4.75。
      • 董事會參與企業社會責任程度 : 4.77。
  2. 實地訪評 :
    • 訪評日期 : 民國 112 年 2 月 6 日 及 2 月 9 日
    • 訪評方式 : 線上訪談
    • 訪評對象 : 盤龍 董事長暨總經理

林星宏 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陳廸智 策略長暨公司治理主管

評估結果及建議事項 :

  1. 設置 "永續發展委員會" 之功能性委員會 > 已執行
  2. 編製永續報告書 > 已執行
  3. 制定董事會成員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 > 研擬中
  4. 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 研擬中
  5. 制定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 已執行
  6. 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增修財務報告發布前之封閉期間董事不得進行其股票交易 > 研擬中
  7. 新增一席獨立董事席次 > 已執行
  8. 提早並統一規劃董事會成員年度進修課程 > 已執行
  9. 設置專任公司治理主管 > 將依人力規劃情狀而定
  10. 期中財務報告提董事會討論決議 > 已執行
  11. 參酌審計品質指標(AQI)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性 > 已執行
  12. 會計年度結束後兩個月內公布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財務報告 > 研擬中
  13. 每年召開至少2次法人說明會 > 研擬中

四、友善職場

1.員工福利措施

本公司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由其統籌辦理員工各項福利活動。本公司依法令規定提撥福利金支付活動所需之經費。

2.員工進修、訓練及其實施狀況

本公司除不定期辦理內部訓練課程,訓練員工專業技能外;員工亦得依其需要,提出外部進修、訓練之申請。

3.員工退休制度及其實施狀況

本公司退休制度依勞基法規定,員工得自行選擇適用舊制或新制退休金辦法,並每月提撥退休金至指定帳戶。

4.勞資間之協議情形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本公司勞資關係皆依循勞動基準法,每季召開勞資會議,勞資關係和諧,未有勞資爭議情形發生。

五.公司經營績效及成果 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得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董事酬勞:不得高於百分之二。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其餘額再依前述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且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第一項所稱之獲利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 之利益。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六.公司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具體作法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履行情形

本公司113年10月11日 對於全公司之同仁進行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做公司規章及法規宣導。並於網站上揭露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

七.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對於內、外部人員對於不合法(包括貪汙)與不道德行為之檢舉制度

公司人員涉不誠信行為之處理 :

本公司發現或接獲檢舉本公司人員涉有不誠信之行為時,應即刻查明相關事實,如經證實確有違反相關法令或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與規定者,應立即要求行為人停止相關行為,並為適當之處置,且於必要時透過法律程序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公司之名譽及權益。

本公司對於已發生之不誠信行為,應責成相關單位檢討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序,並提出改善措施,以杜絕相同行為再次發生。

本公司專責單位應將不誠信行為、其處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善措施,向董事會報告。

他人對公司從事不誠信行為之處理 :

本公司人員遇有他人對公司從事不誠信行為,其行為如涉有不法情事,公司應將相關事實通知司法、檢察機關;如涉有公務機關或公務人員者,並應通知政府廉政機關。

建立獎懲、申訴制度及紀律處分 :

本公司對於本公司人員違反誠信行為情節重大者,應依相關法令或依公司人事辦法予以解任或解雇。

本公司應於內部網站揭露違反誠信行為之人員職稱、姓名、違反日期、違反內容及處理情形等資訊。

本公司經董事會通過 :人資部經理 莊信慧 為 企業誠信經營主管

聯繫方式如下 :

電話 : 02 8751 4567

Email : daphne@ebmtech.com

八.公司人身安全及環境保護相關計畫:

商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

112 年 10 月 31 日 經奉總經理核定後公告實施

一、 目的:

為有效防止公司各場所發生職業災害,促進全體員工之安全與健康,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12-1 條規定,訂定「商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以下簡稱本規章),以要求各級主管及管理、指揮、監督等有關人員執行本規章規定事項。

二、 適用範圍:

  1. 適用範圍包括公司所有工作場所。
  2. 適用本規章之人員,係指因工作性質進出公司工作場所之員工、訪客及廠商。

三、 規章內容:

(一)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1. 本公司內工作者應遵守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規章。
  2. 各工作場所應進行工作環境及作業危害鑑別評估。
  3. 維持各工作場所之整理、整頓、清潔及紀律。
  4. 全體員工應定期實施健康檢查,並遵守結果建議事項。
  5. 全體員工應接受相關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6. 全體員工應遵行各級主管之安全衛生指導。

(二) 自動檢查:

  1. 工作場所如發現設備或環境不安全,應即張貼警告標示,且立即向單位主管反應。
  2. 專業技術事項之定期檢查由專業合格廠商執行,並就不安全部分提出改善建議。

(三) 承攬管理

  1. 執行承攬作業前,應對承攬人實施工作場所危害告知,簽署工作場所危害告知單。
  2. 承攬商應遵守本公司之工作場所,所有相關職業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四) 災害通報與處理:

如發生事故災害時,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急救、搶救等措施,並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

法定災害事項應依法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且除必要之急救、搶救外,非經司法機關或檢查機構許可,不得移動或破壞現場。

  1. 發生死亡災害者。
  2. 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者。
  3. 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
  4.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四、 權責單位:

(一) 總經理權責:

  1. 綜理公司一切職業安全衛生業務。
  2. 核定公司所訂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工作守則。
  3. 責成各部門達成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之執行。
  4. 其他有關職業安全衛生事項。

(二)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權責:

  1. 擬定職業安全衛生年度工作計畫。
  2. 推動及宣導職業安全衛生規定事項。
  3. 規劃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4. 支援、協調各部門職業安全衛生事項。
  5. 規劃及擬訂勞工安全衛生自動檢查計畫及作業環境測定工作。
  6. 其他有關職業安全衛生事項。

(三) 各部門主管權責:

  1. 執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
  2. 督導在該場所之工作人員遵守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規定事項。
  3. 執行工作安全分析及安全教導。

五、獎懲:

(一) 公司所有工作場所工作者違反本規章,因而發生災害者,將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議處;對遵守本規章,而避免職業災害發生,具有具體事蹟者,依規定予以獎勵。

(二) 公司所有工作場所內之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得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函送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

  1. 不遵守公司所訂定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者。
  2. 無故不接受必要之健康檢查者。
  3. 無故不接受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者。

六、執行情形:

  1. 建築公共安全查核: 每4年一次, 最近執行日 113/11/26 > 合規
  2. 配合大流消防檢查: 每年一次, 最近執行日 114/6/25 > 合規
  3. 配合大流消防演習: 每年一次, 最近執行日 114/5/7 > 合規

七、環境保護相關計畫:

  1. 溫室氣體減量

    公司設有 電力及空氣品質 IOT 監控設備 > 每時段紀錄及監控數據 > 發掘問題 > 改善 > 達到節能減碳之目標 (公司為辦公大樓 已盡量控制空調之使用效率)

    總部用電量: 111年 164,120 度 / 112年 154,080 度/ 113年 151,240 度。

    執行目標: 每年度 節省 1 % 之用電量。

    執行情形: 113年度較前一年度 節省 2,840 度(1.9%)之用電量。

    辦公室及地下停車場改用LED照明,降低用電量。

  2. 用水減量

    公司設有 ESG 小組> 每時段監控數據 > 發掘問題 > 改善 > 達到節水之目標

    總部用水量: 111年 1,535 度 / 112年 1,507 度/ 113年 1,445 度

    執行目標: 每年度 節省 1 % 之用水量。

    執行情形: 113年度 節省 62度 (4.1%)之用水量。生活用水節約宣導及執行。

  3. 廢棄物管理

    公司為軟體業,無工業廢棄物,目前工作流程皆以電子化,已大多使用電子檔並控制紙張之使用。

九.保障人權政策與具體管理方案

人權政策 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保障全體同仁、客戶及利害關係人之基本人權,商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尊重並遵 循國際公認人權規範/原則,包含「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聯合國企 業與人權指導原則」、「聯合國國際勞動組織」等國際公認之基本公約的核心勞動標準與當地 法令規範制訂人權政策,杜絕任何侵犯及違反人權的行為,並使公司內、外部成員均能獲得合 理、平等與有尊嚴的對待。

商之器科技 人權政策 :

  • 多元包容與平等的機會
  • 禁止強迫及強制勞動
  • 禁用童工
  • 合理薪資及工作條件
  • 健康安全職場

商之器科技 具體管理方案 :

  1. 杜絕不法歧視及確保工作機會均等
  2. 禁止強迫勞動
  3. 身心健康與工作平衡
  4. 職場健康與安全